关于开展纺织服装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职信网 公示公告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为加强我省纺织服装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经研究决定,我省从2021年起开展全省纺织服装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含纺织、染整、化纤、丝绸、服装、纺织设备等)从事产品研发、工艺设计、工程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专业设置

纺织服装行业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分高级、中级和初级,名称对应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

纺织服装行业职称专业设置为:纺织工程、染整工程、纺织装备、纺织材料、服装工程等专业。

三、申报条件

纺织服装行业职称申报条件按《江西省纺织服装行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九人社文〔2021〕161号)执行。

四、评审组织

纺织服装行业职称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评审或认定方式,初级采用认定方式,均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评审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字〔2011〕3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字〔20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

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建江西省纺织服装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纺织服装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纺织服装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建,未组建评委会的可委托九江市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纺织服装行业职称评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我省纺织服装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纺织服装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素养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加强评委库建设,吸纳优秀专家进入评委库;要建立健全评审工作规章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要不断探索科学的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