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职信网 公示公告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快培养适应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38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要求,支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的建设项目是指为鼓励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单位参与世赛、国赛、全国行业竞赛和省级竞赛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建设竞赛训练场地和完善设施设备,推动竞赛成果转化,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对标世赛、国赛的技术标准和竞赛项目设置,遴选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并给予补助资金支持。建设项目分为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分别按每个 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项目补助。

二、申报条件

建设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由各有关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提出申请;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省属行业协会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但同一个比赛项目不得申报多个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需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相应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有专职管理团队和配套职能部门,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并确保提供相应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3.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健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制度,能够为集训工作提供较好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和服务保障,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4.建设项目对应的赛项原则上对接世赛、国赛的竞赛项目设置;

5.具有职业技能竞赛举办、集训组织管理经验,能够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手集训选拔工作;

6.建立支持竞赛集训技术团队的工作保障与激励机制。

(二)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第46届世赛中国集训基地;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满足所申报项目对应赛项集训工作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工具耗材,工位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个;申报项目对应的赛项年集训(培训)规模不少于300人次;

3.对应赛项具有丰富竞赛经验、过硬专业技能、强烈敬业精神且以专职人员为主的专家团队且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教练团队总数的60%以上;能够按照世赛、国赛技术文件和竞赛规范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专家团队中的专职人员,至少有1人是第46届世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至少有2人具有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

4.具备组织全国性技能竞赛办赛、集训管理经验,且在集训基地建设、世赛成果推广及转化中取得良好成效;具备良好的国内外技术交流条件,能够与世赛官方合作伙伴等保持积极联系,获得相关技术支持;

5.承担过对应赛项世赛中国集训队的集训任务,有选手代表江西省参加过世赛,或代表江西省参加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前3名的,优先支持建设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第46届世赛中国集训基地;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满足所申报项目对应赛项竞赛集训工作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工具耗材,工位数原则不少于12个;申报项目对应的赛项年集训(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次;

3.对应赛项具有丰富竞赛经验、过硬专业技能、强烈敬业精神且以专职人员为主的专家团队且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教练团队总数的40%以上;能够按照世赛、国赛技术文件和竞赛规范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专家团队中至少1人具有参加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

4.具备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办赛、集训组织管理经验,且在集训基地建设、世赛成果推广及转化中取得良好成效;具有良好的国内外技术交流条件;

5.承担过对应赛项世赛中国集训队的集训任务,有选手入围第46届世赛中国集训队前5名(团队项目前3名),或有选手参加全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优胜奖以上,或有选手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3名成绩的,优先支持建设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

(四)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满足所申报项目对应赛项集训工作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工具耗材,工位数原则不少于8个;申报项目对应赛项年集训(培训)规模不少于100人次;

2.对应赛项具有丰富竞赛经验、过硬专业技能、强烈敬业精神且以专职人员为主的专家团队且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教练团队总数的30%以上;能够按照省级竞赛规范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专家团队中的专职人员,至少有1人具有担任省级二类及以上竞赛裁判长经验;

3.具备组织省级二类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办赛、集训管理经验,有选手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胜奖以上,或有选手在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3名、省级二类竞赛第1名成绩的,优先支持建设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省属及规模以上企业、省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提交如下材料:

1.《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1式5份,PDF电子稿1份,申报多个竞赛项目的需各赛项分别填报;

2.《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纸质1式5份,PDF电子稿1份,申报多个竞赛项目的需各赛项分别填报;

3.申报佐证材料纸质1式5份,PDF电子稿1份。

(二)地方和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以及省直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申报单位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初审,确定本地区(单位)名单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初审意见函及相关申报材料。在评审和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省属及规模以上企业可分别推荐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原则上不能超额推荐。地方和主管部门初审后,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项目评审

从全省技能人才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通过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项目申请单位条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建设项目名额

结合申报和评审情况,遴选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集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辅助集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

五、评审流程

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包括现场陈述、专家评议、组织考察、公示等流程,具体如下:

(一)竞争性现场陈述

1.申报单位竞争性陈述;

2.专家分组后交叉审阅申报材料;

3.专家集中评议并独立评分;

4.计分并排序,依次提出初步入选建设项目的拟推荐实地考察单位。

(二)实地考察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名单,考察重点为:

1.建设项目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生活配套、经费保障等情况;

2.教练团队的技术支持和对外交流情况;

3.建设项目产出规划;

4.申报单位对于建设项目的民主评议情况。

(三)集中评议

在考察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初步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初步入选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作进一步核实,如属实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公布结果

社会公示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部门,并按程序拨付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建设项目现场陈述、实地考察和集中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行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实施办法,大力支持数字经济产业、“2+6+N”产业相关企业围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

(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建设项目周期为2年,各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标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三)申报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财务管理,按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建设实施工作,切实提高资金成效,不断提升职业技能竞赛水平,为我省在世赛、国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积极贡献。

(四)按照“谁推荐、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单位即为该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提供保障政策和财力物力支持,并督促所在单位报送阶段和年度建设项目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对照阶段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打算等,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评估。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随机抽查,对发现有挪用、侵占、私分政府补助经费的,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经查属实的,将追回所有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项目资金在拨付后两年内未使用完毕的,将追回剩余补助经费。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程延武

电话及传真:0791—86386181

电子邮箱:314315361@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


附件:1.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