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江西职信网 公示公告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27日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赣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省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着眼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人社,着力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健全完善人社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群众知晓度,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总体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着力学习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抓好每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实施,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及相关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把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十分紧迫的“必修课”,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各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集体研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深悟透《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普法教育,把条例中列举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最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扎紧公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大力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健全多层级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人社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精准滴灌式”普法。一是开展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职业培训及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二是开展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三是开展“技能兴国、人才强国”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以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五是大力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科学规范开展相关活动。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党内法规列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效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工作措施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对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责任等作出具体部署。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普法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穿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将普法融入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增强社会公众对人社法律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把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变为宣传法规政策的过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要通过制定宣传提纲、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政策宣讲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发布,方便公众理解掌握政策变化。

(三)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工伤认定等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各处室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三支一扶”志愿者岗前培训及各类人才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后,厅各处室单位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逐级对直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五)加大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力度。每年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开展“百万网民学人社法律”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利用“12.4”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每年定期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重点对《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人社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普法宣传,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人社相关政策。

(六)推进普法工作创新。推动“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拓宽网络普法平台,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体系,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在门户网站设立普法宣传专栏,鼓励开通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推送人社法律政策,加强普法宣传的时效性。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在公共场所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公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认同度。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品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对技工院校学生的普法力度,在技工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生宪法、民法典知识的普及教育,定期在技工院校开展专题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针对性地开发普法宣传资料,制作“看得懂、算得清”“人社日课”、普法短视频等产品,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相关活动进行讲解和发放。

(七)以窗口为单位以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有机结合,在全系统和全社会不断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自下而上开展技能比武,积极参加每2年一次的全国人社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编制本级人社系统五年规划,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内容,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加强指导监督。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面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按照人社部和省普法办部署,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普法工作突出,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要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三)落实普法保障。要加强普法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将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各级普法工作人员系统培训。强化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多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